
规章制度
关于加强App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
所属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正版App使用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﹝2010﹞47号)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App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管资﹝2010﹞491号)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所App资产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App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。各部门应对现有App进行全面清理检查,建立和规范领用程序。
二、各部门应全面使用正版App,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非正版App。购买计算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,杜绝盗版侵权行为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课题组要将App纳入资产年度配置计划,设备更新时硬件和App应当同时配置。App购置应严格控制配置需求,履行审批程序,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置国产品牌App,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。管理支撑部门购置通用办公App的,由部门提出购置与更新计划经所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实施。
四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,App资产须作为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(代码为715000)登记入账。在原有App基础上重新开发或升级的App,按开发、升级发生的支出,增记固定资产价值;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应用App,应当和硬件分开独立入账。
五、各部门、各课题组要加大App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力度,加强通用App资产的归档管理,妥善保管App授权证书及相关载体,保证App资产安全保密。因私自向外泄漏或传播App授权证书及相关载体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。
六、App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程序进行,资产管理人员应及时调整资产账卡。以授权形式购置的App到期后,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,停止使用;为专项工作开发使用的App在工作完成后,失去使用价值的,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置。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